新型冠状病*灭活疫苗接种告知书
新冠肺炎作为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随着疫情的蔓延,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出现爆发流行。新冠肺炎主要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可能存在气溶胶传播。人体感染新型冠状病*后可能会出现发烧、咳嗽等不同程度的临床症状,严重者会发展为肺炎,甚至死亡,该病*致死率约为2%到4%。人群普遍易感,被感染者多为成年人,老年人和体弱多病者似乎更容易被感染。目前国内的疫苗生产企业已经研制出新型冠状病*灭活疫苗,并在小鼠、大鼠、豚鼠、家兔、猴体等多种动物的试验和I期、II期临床试验中证实了良好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为预防、控制冬春季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浙江省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决定开展新型冠状病*灭活疫苗的紧急接种,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接种对象
18及以上易感人群。
疫苗紧急接种对象分为重点保障对象、重点推荐对象和一般对象。
(一)重点保障对象:医务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工作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人员。
(二)重点推荐对象:保障城市基本运行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特殊场所人员、出国人员等。
(三)一般对象:自愿接种的其他人群。
二、接种地点
辖区内卫生健康行*部门指定的社区预防接种门诊或临时接种点。
三、接种流程
(一)申报登记
有意愿接种的对象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做好登记,并等待当地卫生健康行*部门统筹安排到指定的社区预防接种门诊或临时接种点接种疫苗。
(二)接种服务流程
健康询问(预检)、信息登记、签署《新型冠状病*灭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验证疫苗信息、接种疫苗、接种后现场留观30分钟。
(三)接种程序
基础免疫为2剂次,间隔14-28天,推荐间隔28天。
(四)接种剂量、部位、途径
接种途径是肌肉注射,最佳部位为上臂外侧三角肌,每次0.5mL。
三、不良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1)一般接种后24小时内,注射部位可能出现疼痛、触痛、红肿和瘙痒,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2)接种疫苗后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短期内自行消失,不需处理。
罕见不良反应:(1)接种部位出现严重红肿;(2)重度发热反应。
极罕见不良反应:(1)局部无菌性化脓;(2)过敏性皮疹;(3)过敏性紫癜;(4)过敏性休克。
四、禁忌
下列情况严禁使用本疫苗
1、已知对本疫苗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
2、发热、急性疾病期患者及慢性疾病急性发作者。
五、注意事项
(一)接种前注意事项
1、接种医生询问您健康状况时,请如实告知相关信息
2、属于严重过敏体质,既往注射其他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或初次接种本疫苗出现过敏者,严禁接种本疫苗;
3、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或核酸、抗体检测阳性者;严重慢性病或慢性病急性发作期患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者;患有惊厥、癫痫和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史者;患有血小板减少症者或者出血性疾病患者;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或者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均不适合接种本疫苗;
4、处于哺乳期或妊娠期的妇女、在接种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请暂缓接种;
5、接种前有任何不适者建议暂缓接种。
(二)接种后注意事项
1、接种本疫苗后接种者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2、由于个体差异,极少人可能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如遇如心慌胸闷、气促气喘、头疼呕吐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告知接种医生,医院就诊;
3、接种当日避免注射部位沾水并注意局部卫生,以防诱发皮肤感染;
4、建议清淡饮食、多喝水,不要剧烈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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