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种对象
居住江干区内18岁及以上符合接种条件人员。包括工作、生活在江干区的居民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接种地点和时间
所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每天下午2时至晚上8时,包括双休日)或区卫生健康局设置的临时接种点。具体接种日期按照社区通知执行。
三、接种流程
(一)登记、预约
1.接种对象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和街道(社区)做好登记,并按照街道(社区)通知携带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接种点接种疫苗。2.居民也可下载“医鹿”app进行新冠病*疫苗的“自助建档”和“自助预约”(3月15日起可操作)。
(二)接种服务流程
健康筛查(测温、核查健康码)、健康询问(预检)、信息登记、签署《新型冠状病*灭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验证疫苗信息、接种疫苗、接种后现场留观30分钟。
(三)接种程序
基础免疫为2剂次,间隔14-28天。
(四)接种剂量、部位、途径
接种途径是肌肉注射,最佳部位为上臂外侧三角肌,每次0.5mL。
四、不良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1)一般接种后24小时内,注射部位可能出现疼痛、触痛、红肿和瘙痒,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2)接种疫苗后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短期内自行消失,不需处理。
罕见不良反应:(1)接种部位出现严重红肿。(2)重度发热反应。
极罕见不良反应:(1)局部无菌性化脓;(2)过敏性皮疹;(3)过敏性紫癜;(4)过敏性休克。
五、禁忌
下列情况严禁使用本疫苗:
1.已知对本疫苗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
2.发热、急性疾病期患者及慢性疾病急性发作者。
六、注意事项
(一)接种前注意事项
●接种医生询问您健康状况时,请如实告知相关信息;
●属于严重过敏体质,既往注射其他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或初次接种本疫苗出现过敏者,严禁接种本疫苗;
●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或核酸、抗体检测阳性者;严重慢性病或慢性病急性发作期患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者;患有惊厥、癫痫和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史者;患有血小板减少症者或者出血性疾病患者;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或者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均不适合接种本疫苗;
●处于哺乳期或妊娠期的妇女、在接种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请暂缓接种;
●接种前有任何不适者建议暂缓接种。
(二)接种后注意事项
●接种本疫苗后接种者必须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由于个体差异,极少人可能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如遇如心慌胸闷、气促、气喘、头疼呕吐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告知接种医生,医院就诊;
●接种当日避免注射部位沾水并注意局部卫生,以防诱发皮肤感染;
●建议清淡饮食、多喝水,不要剧烈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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