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打短工难见签合同
太原青年创业服务中心昨日举办勤工俭学招聘会应聘者与用工单位均不提及此事律师:要保留证明劳动关系的凭证7月1日,太原青年创业服务中心举办的勤工俭学招聘会上,发现,不论是前来应聘的大中专学生,还是用人单位,均不提签订临时劳动合同。招聘会现场,太原技师学院的一年级学生表示“我们是诚心参加社会实践的”,“没有和企业谈到这个”。太原师范学院的一位学生更表示,“就干几天谁会和你签合同啊?没听说有签临时合同的,到时候不给报酬也没有办法。”以应聘者身份咨询了5家用人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均表示临时性的用工一般以天计算酬金,不会签订临时劳动合同。其中一家科技公司的工作人员还不耐烦地反问:“你一直问临时合同的问题,到底担心什么?你好好干了,我们能不给报酬吗?”一家培训学校的工作人员则拍着胸脯表示:“我们以单位诚信做保!”青创中心市场部负责人告诉:“近几年暑期勤工俭学的学生数量不断增长,为了保障学生利益,青创中心对参加招聘的单位都要进行参会资格初步审核,以确保是正规合法企业。但是,应聘以后的环节还要靠学生多注意,比如签订临时合同,约定好工资的发放形式和金额以及用人单位是否提供食宿等。”工作人员还表示,中心曾经就按时发放工资以及签订临时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进行过沟通,用人单位均表示不会伤害学生利益。山西融融律师事务所姚律师表示,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凡是产生劳动关系的,双方均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包括临时用工。大中专生社会经验不足,自我保护意识不够,平时应当注意学习劳动法等法律知识,具备保护自己的知识和手段,避免一些单位利用大家急于进行社会实践而不注重劳动报酬的心理,损害学生的利益。同时姚律师建议,大家一方面应当按照具体的法律法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临时劳动合同,写明相关事宜,另一方面,还应当尽量多地保留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的凭证,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报见习 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