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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童年与笔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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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童年与笔墨


本期登场:《极端之美》长江文艺出版社余秋雨著


  品茶听曲笔墨收尾


  在《极端之美》中,余秋雨将普洱茶与昆曲、书法一起称为“举世独有的三项文化”。这三项,既不怪异,也不生僻,但是却无法让一个远方的外国人全然把握,是中国文化暗藏着的“命穴”。在余秋雨的作品中,《极端之美》是一道特别的风景,他在自序中这样说道,“任何文化都会有大量外在的宣言、标牌,但在隐秘处,却暗藏着几个‘命穴’,几处‘胎记’”。


  我的童年与笔墨


  在山水萧瑟、岁月荒寒的家乡,我度过了非常美丽的童年。


  千般美丽中,有一半,竟与笔墨有关。


  那个冬天太冷了,河结了冰,湖结了冰,连家里的水缸也结了冰。就在这样的日子,小学要进行期末考试了。


  破旧的教室里,每个孩子都在用心磨墨。磨得快的,已经把毛笔在砚石上舔来舔去,准备答卷。那年月,铅笔、钢笔都还没有传到这个僻远的山村。


  磨墨要水,教室门口有一个小水桶,孩子们平日上课时要天天取用。但今天,那水桶也结了冰,刚刚还是用半块碎砖砸开了冰,才抖抖索索舀到砚台上的。孩子们都在担心,考试到一半,如果砚台结冰了,怎么办?


  这时,一位乐呵呵的男老师走进了教室。他从棉衣襟下取出一瓶白酒,给每个孩子的砚台上都倒几滴,说:“这就不会结冰了,放心写吧!”


  于是,教室里酒香阵阵,答卷上也酒香阵阵。我们的毛笔字,从一开始就有了李白余韵。


  其实岂止是李白。长大后才知道,就在我们小学的西面,比李白早四百年,一群人已经在蘸酒写字了,领头那个人叫王羲之,写出的答卷叫《兰亭序》。


  我上小学时只有四岁,自然成了老师们的重点保护对象。上课时都用毛笔记录,我太小了,弄得两手都是墨,又沾到了脸上。因此,每次下课,老师就会快速抱起我,冲到校门口的小河边,把我的脸和手都洗干净,然后,再快速抱着我回到座位,让下一节课的老师看着舒服一点。但是,下一节课的老师又会重复做这样的事。于是,那些奔跑的脚步,那些抱持的手臂,那些清亮的河水,加在一起,成了我最隆重的书法入门课。如果我写不好毛笔字,天理不容。


  后来,学校里有了一个图书馆。由于书很少,老师规定,用一页小楷,借一本书。不久又加码,提高为两页小楷借一本书。就在那时,我初次听到老师把毛笔字说成“书法”,因此立即产生误会,以为“书法”就是“借书的方法”。这个误会,倒是不错。


  学校外面,识字的人很少。但毕竟是王阳明、*宗羲的家乡,民间有一个规矩,路上见到一片写过字的纸,哪怕只是小小一角,哪怕已经污损,也万不可踩踏。过路的农夫见了,都必须弯下腰去,恭恭敬敬捡起来,用手掌捧着,向吴山庙走去。庙门边上,有一个石炉,上刻四个字:“敬惜字纸”。石炉里还有余烬,把字纸放下去,有时有一朵小火,有时没有火,只见字纸慢慢焦*,熔入灰烬。


  我听说,连土匪下山,见到路上字纸,也这样做。


  家乡近海,有不少渔民。哪一季节,如果发心要到远海打鱼,船主一定会步行几里地,找到一个读书人,用一篮鸡蛋、一捆鱼干,换得一叠字纸。他们相信,天下最重的,是这些黑森森的毛笔字。只有把一叠字纸压在船舱中间底部,才敢破浪远航。


  那些在路上捡字纸的农夫,以及把字纸压在船舱的渔民,都不识字。


  不识字的人尊重文字,就像我们崇拜从未谋面的神明,是为世间之礼,天地之敬。


  这是我的起点。


  起点对我,多有佑护。笔墨为杖,行至今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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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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